(2020年12月31日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的规定,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康志滔辞去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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