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7日广州市海珠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李春梅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琶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
陈宠受同志为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何进春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许锐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淼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许文楚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雪莹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琳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徐萍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曾婧同志任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匡莉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琶洲街道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芳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麦佳明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琼同志的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执行三庭副庭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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